户口本在青秀区的如何办理公租房? 当前通讯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条件:
(相关资料图)
目前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面向四类家庭供应:
第一类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非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包括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和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户籍的家庭。
第三类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条件是毕业不满5年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家庭,还需提供居住证。
第四类为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家庭,同时还需提供居住证。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线上申请方式:
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主菜单栏进入“智慧住建>保障房>公租房业务>资格申请”,注册账号并登录,根据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线下申请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申请。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要经过的流程:
初审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
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
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
关键词: 如何办理